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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载借款纠纷终化解 双辽法院小案精办显担当

0人浏览   2025-05-22 10:34:00

近日,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历时七年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,以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,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力量。

2016年12月,黄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郑某借款1万元,双方约定于2017年12月归还。借款到期后,黄某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。经多次催讨无果,郑某于2018年向双辽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法院依法进行缺席审理,判决黄某需在法律文书生效后立即偿还郑某本金1万元及利息1800元,同时需从借款之日起按年利率6%支付利息,直至款项还清为止。

但判决生效后,黄某仍未主动履行义务。同年,申请执行人郑某向双辽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执行过程中,黄某仅支付了部分案款。经调查发现,黄某患有严重心脏病,丧失劳动能力,家中还有三个孩子需要抚养,全家仅靠其爱人外出打工维持生计。鉴于此特殊情况,案件不得不暂时中止执行。

近期,申请执行人郑某再次申请恢复执行。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秉持小案不小办的原则,没有因案件标的额小而有丝毫懈怠。执行干警多次找到被执行人黄某,耐心细致地向其释法明理,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;同时也积极与申请执行人郑某沟通,了解其诉求和想法。最终,被执行人黄某筹集资金将剩余3000元案款一次性给付郑某。而郑某也被黄某的实际困难所触动,自愿放弃了案款利息。双方达成和解,握手言和,这起历时多年的借款纠纷案件终于圆满画上句号。

小案连民心,执行无小事。这起案件的成功执结,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也彰显了司法的温度与力量。双辽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始终坚持公正司法、司法为民,无论是大案要案,还是标的额较小的“小案”,都一视同仁、全力以赴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。

来源:双辽市法院